病人權利
1.對於前來門診、急診或住院診療病人均一視同仁之權利。
2.個人隱私受保護之權利。
3.醫療照護上有知與被告知之權利。
4.有接受是’ 醫療照護之權利。
5.有獲得宗教支持之權利。
6.若您對本院醫療有任何不滿時,可利用意見箱、申訴專線:24828555
電子郵件:bodhi.service@msa.hinet.net
或向護理站申訴。
病人義務
1.提供確實的醫療訊息與病史給醫事人員。
2.醫療照護上,如有任何不清楚的狀況,可要求相關人員說明。
3.請您配合醫護人員進行醫療計畫,如無法配合,請將原因告知醫護人員。
4.就診或住院時,為顧及他人權益,請避免影響到他人的行為。
5.為維護您財務的安全,請勿攜帶貴重物品到醫院。
6.需支付自行負擔的醫療費用。